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就業創業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六部門聯合轉發粵人社規〔2025〕47號文,結合《深圳市進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業創業實施細則》貫徹實施。一是對參加澳門特區政府“澳門青年大灣區職業之路資助計劃”並在我市就業的澳門青年,參照香港“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補貼標準,按每人每月2000元給予生活補助;二是明確在我市就業創業的台灣青年同等適用我市就業創業補貼政策;三是取消加掛“深圳市港澳青年就業創業之家”牌匾。補貼材料、程序按我市現行就業創業補貼管理規定執行,各有關單位應做好就業補助資金預算安排,切實加強資金管理、使用和監督。